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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杏林通讯第207期
技术性规避高警示药品用药错误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WEB  更新时间:2018年6月20日

    高警示药品即通常所说的高危药品,是指若使用不当或发生用药错误会对患者造成伤害/死亡的药品。
    高警示药品品种有阿片酊、阿托品注射液(5mg/ml)、高锰酸钾外用制剂、加压素(静脉注射或骨内)、甲氨蝶呤(口服,非肿瘤用途)、硫酸镁注射液、浓氯化钾注射液、凝血酶冻干粉、肾上腺素(皮下注射)、缩宫素(静脉注射)、硝普钠注射液、依前列醇(静脉注射)、异丙嗪(静脉注射)、注射用三氧化二砷共14个品种。
    高警示药品出现用药错误,后果可能会非常严重,因此对于高警示药品应在各个环节采取较普通药品更严格的核查措施,妥善管理,避免错误发生。
    高警示药品管理的核心:规范贮存,准确使用,加强监控,规避风险。
    对于防范高警示药品用药错误,医疗机构应该秉承对患者负责的精神,营造科学、开放、健康的氛围,加强多学科医务人员间的合作沟通,把用药错误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建立合理、简明、顺畅、严谨的工作流程,应建立标准化的处方、审核、调配、配制、给药流程,并严格设定相应的权限。 标准化的流程应确保治疗过程中医嘱的正确性,药师调剂药品及护士给药时应能够检查和复核处方医师的原始医嘱。对于任何针对医嘱的疑问和变更,医药护三方应及时沟通并记录协商结果,最终由医师确认。
    高警示药品的使用安全性一直是医务人员关注和重视的问题之一。 无论从人的自然及社会属性还是从医疗系统的高风险特性来看,用药错误都是无法彻底根除的,其发生并不是一种意外,而是由潜在的危险因素导致,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对于高警示药品用药错误的防范,应本着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促进多学科专业人员有效协作,营造科学健康的用药安全环境,构建适应各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的管理方案并监督落实,这样才能确保患者安全,将使用高警示药品的风险降到最低。

 西药房 高春雷


文章录入:中医院   责任编辑: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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