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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杏林通讯第205期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对我院中药制剂室进行跟踪飞行检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WEB  更新时间:2018年4月20日

    3月16--17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派省药学专家刘传忠、初晓艺、郭景瑞、刘洪超等一行4人组成检查组对我院中药制剂室进行了跟踪飞行检查,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潘国平科长作为观察员参加了本次检查,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孙琳、药品科科长张云东陪同检查。
    我院中药制剂室始建于1983年,于2016年1月1日换发了《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目前我院中药制剂室共有批准文号53个,制剂室现有配制、检验人员符合规定,并配备了与制剂配制相适应的设备如:提取机组、口服液生产机组、自动打丸机、颗粒机、颗粒包装机、铝塑包装机、真空灭菌干燥箱、离心机等设备,检验室配备了与制剂检验相适应的液相色谱仪、崩解仪、水分快速测定仪、紫外分光光度计、分析天平、酸度计、净化工作台、培养箱等检验仪器。
    检查组专家依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我院中药制剂室展开了随机现场检查,并在检查过程中对我院的制剂配制、检验等情况及时提出合理性的指导建议,在现场检查制剂成品库时,检查组人员随机对部分品种进行了抽样并送上级业务部门进行检验。
    检查后,检查组一致认为我院中药制剂室符合制剂配制、检验条件,此次检查为我院今后的中药制剂工作切实起到了“监、帮、促”带动作用。  

 药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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