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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通讯第129期
湿疹用激素的原则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WEB 更新时间:2011年12月17日
湿疹是过敏性皮肤病,两个月至两岁之间的婴幼儿最容易发病。使用激素药治疗是完全可以的,主要是掌握一个“度”,即使用激素药膏的时间和用量,一般情况下,儿童使用中效、弱效激素外用药连续2周是安全的(除个别药有特殊说明),不会引起局部和全身的副作用,当然在面部和外阴外用激素药相对其它部位要保守些。
一般情况下,所有的激素药膏在其说明书里都写到这样一句话“儿童用药需要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这里就涉及一个使用的“度”的问题,一个是使用时间,一个是使用的量,一般情况下连续用药不超过2周,不宜大面积使用,使用过久,除了可能导致激素依赖性皮炎外,有可能会导致局部皮肤的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大面积长期使用,由于吸收过度,可能会导致全身性副作用。
选择合适强度的激素药膏,外用激素药依据其收缩皮肤血管和抑制炎症的程度可分为弱效、中效、强效、超强效,因此需要根据患者的病情轻重、患病部位、患者年龄来选择合适的药膏,一般情况下,婴幼儿童只选用弱效和中效激素药膏,面部和间擦部位皮肤宜用弱效激素,如1 氢化可的松霜,0.025 地塞米松霜;中效激素可用于躯干或四肢如0.1去炎松霜,0.1糠酸莫米松霜等。
用药宜采用间歇递减方式进行,不主张突然停药,即在用药控制症状后,可以减少用药次数及量,如由一天两次改为一天一次,再到隔天一次,隔两天一次,逐步撤药,再以一些缓和的中药膏代替,切忌突然停药,以免症状反弹。
不宜在皮肤破损及糜烂处使用。
总之,外用激素药是一把双刃剑,用的恰当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用药不当,则可能导致不良后果。
儿科 王夕花
文章录入:中医院 责任编辑: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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