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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通讯第111期
孕妇何时入院待产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WEB 更新时间:2010年6月28日
一般来说,孕妇怀孕40周即到了预产期,不管是否有临产先兆,都应住院待产,在医院监测胎心,检查胎盘功能等。
若孕妇怀孕未满40周,即出现阵发性下腹部疼痛或坠胀,或者阴道突然大量流水,或者出现阴道血性分泌物(俗称见红),也应住院待产。
若孕妇突然感到头昏、眼花和胸闷等不适,门诊检查血压高,应赶快住院治疗,否则将危及母子生命安全。
还有一些孕妇应在临产前1~2周提前入院,如:
1.有不良分娩史,如习惯性流产、早产、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等;
2.多胎妊娠,即一次妊娠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胎儿;
3.估计分娩有异常的产妇,如头盆不称、臀位、横位以及有剖腹产史的产妇;
4.妊娠中发生病理变化,如妊高征、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羊水过多等;
5.婚后多年初孕,高龄初产,不孕经治疗后才妊娠者;
6.孕妇原有严重疾病,如糖尿病、心脏病、肾炎、原发性高血压、结核病、血液病、肝炎等;
7.妊娠期合并其他疾病,如风湿性心脏病、病毒性肝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缺铁性贫血等。
产房 李晓辉
文章录入:中医院 责任编辑: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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